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叶子晰的备注说明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叶子晰的备注说明
我们必须找出人类一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无条件的原理。如果它真是绝对第一的
原理,它就是不可证明的,或者说是不可规定的。
它应该表明这样一种事实行动(Tathandlung),所谓事实行动不是,也不可能是我
们意识的诸经验规定之一,而毋宁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赖以成为可能
的那种东西。在表述这种事实行动时,我们不怎么害怕人们不思维他们应该思维的东西
——这个问题已有我们精神的本性在照料了——我们比较害怕的是人们会思维他们不应
该思维的东西。这就有必要作一种反思和一种抽象:对人们最初可能认为是的东西进行
反思,把一切与此实际无关的东西抽出去。
即使通过这种抽象作用的反思,意识的事实也都不能变成它们本来不是的那种东西;
但是,通过这种反思,人们就会认识到我们有必要去思维作为一切意识之基础的上述的
那种事实行动。
人们对上述作为人类知识之基础的事实行动进行思维时,必须直接了当地依据的那
些普通逻辑规律,或者换个说法也一样,人们进行上述反思所遵循的那些规则,都还没
有证明是有效的,它们毋宁是被当成公认的东西默默地约定下来的,预设起来的。只有
到下文很远的地方,它们才从一个原理推导出来,而该原理的成立又完全是在这些规律
是正确的这个条件下才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循环论证或圆圈,但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循
环论证(Zirkel)。(参看《论知识学的概念》,A7。)既然循环论证是不可避免的,
自由认准的,那么人们在建立最高原理时也就不妨使用普通逻辑的一切规律。
在进行反思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从任何人都毫无异议地同意的我们的某一个命题出
发。这类命题也完全可能有很多很多。反思是自由的,它从哪一点出发都行,这并不是
问题。
我们选择距离我们目标最近的那个命题作出发点。
只要这个命题得到认定,我们想使之成为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的那个东西,即事实行
动,也就必定同时得到了认定;这就是说,由于反思的原因,结果一定是这样的:事实
行动本身同上述命题一起得到了认定。——我们提出经验意识的随便一个什么事实,然
后从中把一个一个的经验规定分离出去,继续分离直到最后再没有什么可以从它身上分
离出去时,剩下来的这个自己本身绝对不能被思维掉的东西就是纯粹的。
(1)命题:A是A(这就是A=A,因为这就是逻辑系词的含义)是任何人都承认的;这
就是说,人们不加丝毫考虑就会承认它是完全确定无疑的。
即使有人要求证明这个命题,人们也决不会去搞这样一种证明,而会坚持主张上述
命题直接了当地,即是说,无需再凭任何根据就是明确无误的。而由于他这样主张——
大家无疑都同意——他已表明他具有直接了当地设定某物的能力。
( 2)人们并不因为主张“上述命题自在地是明确无误的”就设定“A是”〔或,“有
A”〕。命题“A是A”与命题“A 是”或“有一个A”,并不具有同样的效准。〔是,不
带宾词与带有宾词表示的不是一回事;这在以后再讨论。)即使人们设想A指的是一个由
两条直线围成的空间,前一命题〔“A 是A”〕也仍然是对的,尽管命题“A是”〔或,
“A存在”〕显然是错的。
相反,人们是设定:“如果有A,则有A”〔或,“如果A 是,则A是”〕。在这种情
况下,究竟是否有A,就根本不是问题。这不是关于命题的内容的问题,而只是关于命题
的形式的问题,不是关于人们知道了它的某种情况的那个东西的问题,而是关于人们知
道了的那个东西的问题,是关于不管它是什么的某一对象的问题。
这样一来,由于主张“上述命题直接了当地是明确无误的”,就确定了这样一个情
况:前面的如果和后面的则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之间的必然关联是直接了
当地和无需任何根据被设定起来的。我把这个必然关联暂时叫做=X。
(3)但就A本身来说,它究竟有还是没有,还完全没有因此而被设定。于是产生了这
样的问题:在什么条件下才有A 呢?
a)至少X是在自我之中,而且是由自我设定的——因为是自我在上述命题中作判断
的,并且自我是按照X这样一条8规律进行判断的;这样一来,X这条规律就是被提供给自
我的,而由于X是直接了当地和无需任何其他根据被提供出来的,它就必定是由自我自己
提供给自我的。
b)究竟A是否和如何设定起来的,我们不知道;但是由于X所表示的是对A的一个未
知的设定与在上述设定的条件下对这同一个A的一个绝对的设定之间的一个关联,因此至
少在上述关联被设定了的情况下,A是被设定在自我之中,并且是由自我设定的,正如X
那样。——X只有与一个A联系着才是可能的;现在,既然X实际上是设定在自我之中的,
那么A也就必定是设定在自我之中的,只要X是和A 联系着的。
c)X既和上述命题中属于逻辑主词地位的A联系着,也同样和属于逻辑宾词地位的A
联系着,因为两个A已被X 联合起来。因此两个A,只要它们是被设定了,它们就都是被
设定在自我之中;而且宾词地位上的A,只要主词地位上的A被设定了,也就直接了当地
被设定了;因而上述命题也可以这样表述:如果A是在自我之中被设定的,则它是被设定
的,或,则它是。
(4)这样一来,A就由自我凭着X设定了;对于从事判断的自我来说,A是直接了当地
而且仅仅由于它一般地被设定于自我之中;这就是说,下述事实就被设定了:在自我—
—
不论这自我现在正从事设定,或从事判断,或随便正在做别的什么——之中,有着
永远是等同的,永远是单一的、永远是同一个的某种东西;而且那直接了当地被设定起
来的X也可表述为:我=我,我是我。
原理,它就是不可证明的,或者说是不可规定的。
它应该表明这样一种事实行动(Tathandlung),所谓事实行动不是,也不可能是我
们意识的诸经验规定之一,而毋宁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赖以成为可能
的那种东西。在表述这种事实行动时,我们不怎么害怕人们不思维他们应该思维的东西
——这个问题已有我们精神的本性在照料了——我们比较害怕的是人们会思维他们不应
该思维的东西。这就有必要作一种反思和一种抽象:对人们最初可能认为是的东西进行
反思,把一切与此实际无关的东西抽出去。
即使通过这种抽象作用的反思,意识的事实也都不能变成它们本来不是的那种东西;
但是,通过这种反思,人们就会认识到我们有必要去思维作为一切意识之基础的上述的
那种事实行动。
人们对上述作为人类知识之基础的事实行动进行思维时,必须直接了当地依据的那
些普通逻辑规律,或者换个说法也一样,人们进行上述反思所遵循的那些规则,都还没
有证明是有效的,它们毋宁是被当成公认的东西默默地约定下来的,预设起来的。只有
到下文很远的地方,它们才从一个原理推导出来,而该原理的成立又完全是在这些规律
是正确的这个条件下才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循环论证或圆圈,但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循
环论证(Zirkel)。(参看《论知识学的概念》,A7。)既然循环论证是不可避免的,
自由认准的,那么人们在建立最高原理时也就不妨使用普通逻辑的一切规律。
在进行反思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从任何人都毫无异议地同意的我们的某一个命题出
发。这类命题也完全可能有很多很多。反思是自由的,它从哪一点出发都行,这并不是
问题。
我们选择距离我们目标最近的那个命题作出发点。
只要这个命题得到认定,我们想使之成为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的那个东西,即事实行
动,也就必定同时得到了认定;这就是说,由于反思的原因,结果一定是这样的:事实
行动本身同上述命题一起得到了认定。——我们提出经验意识的随便一个什么事实,然
后从中把一个一个的经验规定分离出去,继续分离直到最后再没有什么可以从它身上分
离出去时,剩下来的这个自己本身绝对不能被思维掉的东西就是纯粹的。
(1)命题:A是A(这就是A=A,因为这就是逻辑系词的含义)是任何人都承认的;这
就是说,人们不加丝毫考虑就会承认它是完全确定无疑的。
即使有人要求证明这个命题,人们也决不会去搞这样一种证明,而会坚持主张上述
命题直接了当地,即是说,无需再凭任何根据就是明确无误的。而由于他这样主张——
大家无疑都同意——他已表明他具有直接了当地设定某物的能力。
( 2)人们并不因为主张“上述命题自在地是明确无误的”就设定“A是”〔或,“有
A”〕。命题“A是A”与命题“A 是”或“有一个A”,并不具有同样的效准。〔是,不
带宾词与带有宾词表示的不是一回事;这在以后再讨论。)即使人们设想A指的是一个由
两条直线围成的空间,前一命题〔“A 是A”〕也仍然是对的,尽管命题“A是”〔或,
“A存在”〕显然是错的。
相反,人们是设定:“如果有A,则有A”〔或,“如果A 是,则A是”〕。在这种情
况下,究竟是否有A,就根本不是问题。这不是关于命题的内容的问题,而只是关于命题
的形式的问题,不是关于人们知道了它的某种情况的那个东西的问题,而是关于人们知
道了的那个东西的问题,是关于不管它是什么的某一对象的问题。
这样一来,由于主张“上述命题直接了当地是明确无误的”,就确定了这样一个情
况:前面的如果和后面的则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之间的必然关联是直接了
当地和无需任何根据被设定起来的。我把这个必然关联暂时叫做=X。
(3)但就A本身来说,它究竟有还是没有,还完全没有因此而被设定。于是产生了这
样的问题:在什么条件下才有A 呢?
a)至少X是在自我之中,而且是由自我设定的——因为是自我在上述命题中作判断
的,并且自我是按照X这样一条8规律进行判断的;这样一来,X这条规律就是被提供给自
我的,而由于X是直接了当地和无需任何其他根据被提供出来的,它就必定是由自我自己
提供给自我的。
b)究竟A是否和如何设定起来的,我们不知道;但是由于X所表示的是对A的一个未
知的设定与在上述设定的条件下对这同一个A的一个绝对的设定之间的一个关联,因此至
少在上述关联被设定了的情况下,A是被设定在自我之中,并且是由自我设定的,正如X
那样。——X只有与一个A联系着才是可能的;现在,既然X实际上是设定在自我之中的,
那么A也就必定是设定在自我之中的,只要X是和A 联系着的。
c)X既和上述命题中属于逻辑主词地位的A联系着,也同样和属于逻辑宾词地位的A
联系着,因为两个A已被X 联合起来。因此两个A,只要它们是被设定了,它们就都是被
设定在自我之中;而且宾词地位上的A,只要主词地位上的A被设定了,也就直接了当地
被设定了;因而上述命题也可以这样表述:如果A是在自我之中被设定的,则它是被设定
的,或,则它是。
(4)这样一来,A就由自我凭着X设定了;对于从事判断的自我来说,A是直接了当地
而且仅仅由于它一般地被设定于自我之中;这就是说,下述事实就被设定了:在自我—
—
不论这自我现在正从事设定,或从事判断,或随便正在做别的什么——之中,有着
永远是等同的,永远是单一的、永远是同一个的某种东西;而且那直接了当地被设定起
来的X也可表述为:我=我,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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