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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给咱湖南省委书记惹事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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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给咱湖南省委书记惹事呢??(转载) Empty 是谁在给咱湖南省委书记惹事呢??(转载)

帖子  如果 周一 一月 26, 2015 4:20 pm

  习主 席说:“第一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整改,要找省委书 记说事,加强对省委书 记的问责。”
  
  一、敢问韶山市政 府领 导,你们是在包庇违法 官 员,给省委书 记惹事吗?
  
  2013年3月湖南省委巡视组接办了韶山市国土局违法强 拆我房屋案,强调我们必须提交客观实际证据、排除可能带有非客观因素的人证等、只有完全客观的旁证证明确实是在2012年2月18日就强 拆了我的房屋,才会落实赔偿。后我们提交了韶山市电视台播放的新闻录像证据光 盘,时间、地点、人物,证据确凿,省委巡视组立即督促韶山市政 府尽快赔偿处理,并明确答复在韶山市没有处理好这个强 拆问题前我们4户人家有权不谈后续拆 迁;同时强调,省委巡视组只能督办,不能直接处理,具体落实还是得当地政 府。
  
  2012年2月18日非法强 拆我的房屋,快3年了,湖南省委巡视组也接办了,国土局也写出赔偿方案了,韶山市政 府为什么拖到现在就是没有落实呢?在给咱省委书 记惹事呢么?
  
  二、汪星人?
  
  老了,跟不上时代。据说汪星人来地球了?
  
  今天我要在这里问一句:那南京的推土机市长,咳咳,错了,咱说韶山事,周副市长,你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我在市政 府十几天了,人 大、政 法、法 院、检 察、政务、国土局等等各级部门都同情、支持落实我的赔偿,为什么只有你说出这样的话?
  
  你亲口对我说,记者来韶山丢 了你的面子,你就是要按违 章建筑处理,不予赔偿,不但不赔偿,还要强 拆我们4户人家另外这栋房子!
  
  听到管国土的副市长这样说,来势汹汹哪,我筛糠似的,能不怕么?权在你的手上啊!
  
  慢着,我怎么听着都像打击报复呢?
  
  错了吧?周副市长同志,我记得记者留着韶山的面子没曝光啊?记者怎么就惹你了?果真冤了你你找记者讲道理啊!欺负一个老太婆,你算什么英雄好汉?
  
  老了,不中用了,今年70。怎么办?按周这样说,老汉、俩儿子、疯女儿,4户人家9口人,从此只能睡大街了?
  
  不能坐以待毙,你有权,国有法。咱说道说道。
  
  三、权大于法?
  
  话说,你是男子汉,你不会说了不承认,对吧?
  
  承认不承认的也没关系,你说了也不止一次了,我都录下来好几遍了。那些违法拆 迁的证据,我们在国外网上都存着好多份呢。(题外话,这些年的音像记录一直有人出价要买,得留着)
  
  我相信以你的知识,足以懂得“法无授权即侵权”。
  
  你懂得要断定我的房屋为违 章建筑,必须由法定机 构下达书面决定。
  
  即使你是市长,这个决定也不是你来下达。
  
  你确实有权让规划局或国土局或其他某部门在强 拆我房屋前下个决定书啥的。但是你没来得及,那时候你还不是主管国土的副市长。
  
  你明白强 拆不合法,你没有处罚决定书、以及强 制执行决定书!
  
  你完全清楚强 拆时间违法、强 拆程序违法、强 拆执 法主体违法。
  
  要说你不知情,那也太侮辱你的智商了。
  
  那么,你在包庇谁?是当初那位副市长现在调到了湘潭的让你顶 住吗?习主 席的政 策已经步步落实,你包得住吗?
  
  明明我们是4户家庭9口人,就那1套宅基 地房屋,你偏偏要说是违反“一户一宅”!噢,上帝!
  
  你就不能找个哪怕是稍微沾点边的理由吗?
  
  不要这么明目张胆的指鹿为马不可以吗?
  
  这是要毁灭地球人智商的节奏吗?
  
  你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所有人都瞬间失聪了吗?
  
  我只能合理怀疑:
  
  你的眼睛,与人类不同了?
  
  你的视界,或许正常人无法 理解?
  
  你的破 坏欲太强?
  
  你太冲动、心急?
  
  你公报私 仇?
  
  今天,咱们公开在网络上对质驳理
  
  四、我是谁
  
  我是失地农 民。
  
  我是母亲。
  
  我是草根阶层。
  
  我有个疯女儿要抚养,已经超过20 年。
  
  我还是个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后遗症患者,因为这个后遗症,我的肚子剖开过3次了,每次都切除一大盆淤血块,那些照片,我怕引起大家不安。至于我病痛时的痛苦,我保证大家绝对不愿意体验。
  
  我是刚正不阿,一个好心人说,你受了这么多苦,为什么只拆了你的?还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好处?我不做那样事,因为现在是习主 席领 导,正在大力反 腐。
  
  各级基层领 导都在帮助解决问题,但都提出上级要求必须在拆我另外这个房子里算,因为单独补偿必然暴 露当时政 府部门的错误,必然要追究某人的责任。我没有固执,只要合理赔偿了就行,忍让得还不够吗?
  
  国 家给我的补贴被贪 污过,我没有追究,只要过得下去,都算了,我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
  
  但是那是我的房子!我的子孙后代的房子。
  
  拆也就拆了,连损失都不赔给我?我没子孙吗?我没族人吗?
  
  你确定是要亲手种下仇 恨的种子?你确定世世代代都骑在别人脖子上吗?
  
  告诉你,今天我不怕你打击报复!我比你预计的坚强!你要害死我,你也有父母、你也有儿女、你也有家人,我划得来!
  
  这个事情我必须抗争!
  
  附:致湘潭市陈三新市委书 记、胡伟林市长的公 开 信
  
  尊敬的领 导,请为草民作主!还我被强 拆 房屋。
  
  申 诉人:
  
  毛瑞南: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石忠村新冲组人,身 份 证号:430312194605281520,联 系电 话:15973204120
  
  申 诉请求:
  
  赔偿已违法强 拆 房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一、案情事实
  
  毛瑞南于韶山市石忠村新冲组的老宅202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1990-01·070487,户名是我丈夫龙在梅)翻修后于2012年2月18日被违法强 拆,这个老宅是龙在梅、龙志伟、龙志杰、龙朝辉(龙朝辉确实已经外嫁,但因为患精神病被遗弃,住娘家由父母兄弟抚养已经超过20 年)4户农村人口9人的唯一宅基 地,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此宅基 地和房屋为我4户私人财产,韶山市国土局2012年2月17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拆 除,无合法依据,且时间、程序、拆 迁主体违法。
  
  毛瑞南于韶山市石忠村新冲组的另一处商住房产(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2000-B01-07-01,户名是我丈夫龙在梅)是我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后遗症经逐级上 访,全国妇联、省妇联、省人 大层层批复后,韶山市再层层批复于1993年至1999年间购 买农田建成,我持有当时韶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许可证上注明是“经营用地”,并不是户主的宅基 地而是商业投资项目,当初审批下来就是建商业“门面”。我1999年在市、乡、村领 导的协调下从新冲组按10000元/亩买地花了3880元,并向国土局交了占地费4元/平方米1800元、征 地费30元/平方米3480元、耕地占用税4⑥4元、发证费15元、韶山市国土管理局韶山乡国土所地籍调 查费、发证费30元,韶山市财政局建设配套费300元,韶山市建设环保局规划管理费、配套费800元。
  
  对于违法强 拆事实,韶山市国土局已经写好了金额为23.4万的补偿协议,但至今没有付 款一分钱。
  
  二、案 件所涉违法事实及依据
  
  1.强 拆时间违法:我于韶山市石忠村新冲组的老宅翻修(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1990-01·070487,户名是我丈夫龙在梅),韶山市国土局于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发韶国土资告字(2012)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其上注明于2012年2月24日之前有申 诉权,但于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第一个非工作日)即实施了强 拆,其强 拆时间违法。
  
  2.强 拆程序违法:2012年2月18日强 拆前韶山市国土局并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作出合法的处罚决定、没有合法作出强 制执行决定,就暴 力强 拆我房屋,实属违法,其强 拆违反法定程序。
  
  3.执 法主体违法:韶山市国土局无权对我执行强 拆,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申 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 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 关申请人 民法 院强 制执行,韶山市国土局不是合法强 拆执行单位。
  
  4.韶国土资告字(2012)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说我违反《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违反一户一宅,不符合事实,依法应予纠正。这个老宅是龙在梅、龙志伟、龙志杰、龙朝辉(龙朝辉确实已经外嫁,但因为患精神病被遗弃,住娘家由父母兄弟抚养已经超过20 年)共4户9口人仅有的这1处宅基 地,另1套房产基于毛瑞南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补充生活来源,按照合法程序从韶山市国土局购 买的土地建的房产,属于购 买土地建的商业投资房产,所翻修房屋不违反一户一宅。我的是老宅基 地、老住宅,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手,不适用第62条处罚,是错误的,必须赔偿。
  
  5.违法强 拆后我多次就此事去韶山市各级部门申 诉、去韶山市法 院行政起诉,韶山市法 院一直不予受理,口头理由为韶山市政 府要求对此类案 件一律不予受理。在律师的指导下,我不得不于2014年1月23日用EMS寄出行政起诉状,保留法定权 利。
  
  2013年3月湖南省委巡视组督办此案,要求韶山市政 府尽快赔偿处理,并明确答复在韶山市没有处理好这个强 拆问题前我们有权不谈后续拆 迁;
  
  2013年6 月和8月《法 制日报》、《民 主与法 制时 报》4名记者多位法 学博士就此案多次采访韶山市有关领 导,提出存在的违法问题;
  
  全国最有名的拆 迁律师王才亮教授的律师事务所致函给韶山市政 府请求依法处理,我的问题至今依然没有解决。
  
  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韶山市主管国土的周副市长心胸狭隘、公报私 仇、徇私枉法。
  
  周副市长亲口对我说,记者来韶山丢 了他的面子,他就按违 章建筑不予赔偿,不但不赔偿,还要强 拆我另外这栋房子!
  
  这样的话出自一个副市长之口,令人痛心!
  
  认定为违 章建筑必须有法定机 构、法定依据、法定程序,不是他一个人一 言 堂!还要强 拆我另外这栋房子?党的政 府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家天下!
  
  韶山市老百 姓都知道,周曾经不过是一个体育老 师,当时就有个外号叫“秋妹子”,他的同事对他的心胸狭隘都敬而远之,但今日官至副市长依然如此工作作风?
  
  我不明白,记者正确监 督怎么就丢 了他的面子?正是因为要保留韶山人 民的面子,作为当事人之一我当初恳切请求记者不做正式报道,否则韶山市国土违法的方方面面早已曝光。
  
  如果我也是你这样的心理:
  
  强 拆我房屋、
  
  违法牵连式拆 迁逼得我儿子儿媳不得不办 理离 婚、
  
  8年来多次强行赶走我的租户、
  
  不给新租户办 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废除我的烟草证、
  
  种种违法行为致使我承受巨大损失,我该如何报仇雪恨????
  
  我保留了很多徇私枉法事实的录 音录像资料,请求上级纪 委严肃查处这样的公报私 仇、徇私枉法行为!
  
  依上所述,我要求韶山市政 府依法赔偿强 拆我房屋的损失,停止一切违法行为。请求纪 委彻查原因,请求人 大、媒体、网络监 督此案的落实情况。若问题仍不解决,本人将依法提交证据举报违法乱纪、逐级上 访,直至合法权益得到落实为止。
  
  申 诉人:毛瑞南
  
  相关图片证据:
  
  1、这是我第三次手术后的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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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是我的房屋被强 拆后的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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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是强 拆行 政起 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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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是房 产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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