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本溪涉嫌诈骗人大代表现身自辩:没失联、没诈骗
【辽沈晚报】本溪涉嫌诈骗人大代表现身自辩:没失联、没诈骗
近日,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本溪市人大代表现身,表示自己从未失联,一直配合警方查案,自己没有诈骗。
本溪市公安局表示,曾两次配合鄂尔多斯市警方到现场取证,对方并未出示关于对该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表态:绝不袒护任何人大代表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会保护合法权益。
本溪人大代表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异地立案
日前,网络有人发帖称本溪市一人大代表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举.报人张某某称,自己的3400万元人民币被该人大代表伙同另外一名公职人员,以“股权转让”为名合伙骗走,从2014年3月开始,该人大代表便不再接听他的电话,处于失联状态。
昨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调查记者与该事件的举.报人张某某取得联系。
2015年5月4日上午10时49分,张某某在天涯论坛上发布本溪市一人大代表涉嫌合同诈骗,自己被骗3400万元的网帖,并在最后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一张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的立案决定书的图片。根据网页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调查记者与张某某取得了电话联系。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被骗的?
张某某:2014年年初,我就开始联系不上他了,打电话也不接,感觉不对。
记者:根据什么说他诈骗您?
张某某:转让股权的协议都是假的
记者:您怎么发现股权协议是假的?
张某某:转让股权的股东潘某都不知道这事,股权证都是该人大代表的手下马某伪造的。
现场:公司正常生产员工常见董事长
昨日中午12时许,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调查记者来到位于辽宁(本溪)生物yi药科技产业基地园区内的涉案人大代表所经营的yi药生物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多名当地居民和该厂工人均证实yi药生物有限公司“未停产,一直正常经营”。
该厂公司院内有十余间建筑,部分车间内仍有机器轰鸣声。一名门卫称,自己来工厂近4年“一直在生产,几乎没有停产过, 经常能在院子里见到董事长。”
资料显示,2015年5月初,该人大代表还参加了由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生物yi药协会举办的辽宁省yi药行业社会责任论坛,在会上有发言记录。
涉案人大代表:“从未失联,更未诈骗”
“网上的文章严重失实。我手机一直开机,他们根本没联系过我,我也没诈骗过。”昨日下午,事件核心当事人,涉案的本溪市人大代表接受了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调查记者采访。
采访中该人大代表一脸委屈,连连喊冤。他表示,商人张某某的个人财产没被非法占有,更无损失,相反还得到了一份《担保及股权回购协议》的保证。如果到了协议期限,公司会回购其股份保证其投资本金。
记者:网上文章说您失联又诈骗,您怎么解释?
涉案人大代表:网上说我不接商人张某某和记者的电话,可是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公司也一直正常经营。就算他们打不通电话,难道还不能来公司找我吗?说我诈骗几千万,可人都没来一趟(公司)就报警了,这符合常理吗?
记者:商人张某某说损失3400万元是怎么回事?
涉案人大代表:他根本没受到损失。我们公司是依法在辽宁省工商局注册的制药企业,总资产接近7.6亿元,并不是一个皮包公司。此外,张某某无论是从股东手中受让还是直接在公司购买股权的所有协议都得到了全部履行,他不但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证,而且全部的220万股权均在辽宁省工商局进行了股权登记,有案可查。“损失3400万元”的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
记者:张某某也提到了《担保及股权回购协议》,这个是什么?
涉案人大代表:为了保证他的个人利益,我和他签了这个协议,内容大意是若公司五年内不能上市,则全额回购其股份,并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这个五年期限是到2015年8月,到期后我们愿意依法在民事范围内与张某某解决回购股权问题。
鄂尔多斯警方:仍称该人大代表涉嫌合同诈骗
昨日下午,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调查记者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负责该人大代表一案的经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3月接到来鄂尔多斯投资商人张某某的报案,称自己被辽宁省本溪市一生物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伙同当地一名公职人员,以“股权转让”为名合伙诈骗其人民币3400万元人民币。因为涉案金额较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反复研究报案材料,多次调查取证,在综合各方证据的情况下,最后得出结论:本案涉嫌合同诈骗。
目前,涉嫌本案的主犯尚未归案,主要是因为其是本溪市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对于案情的细节,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正在侦办期,不方便透露,但定性为刑事案件是经过公安局内部反复论证的。
本溪警方:先后两次配合鄂尔多斯警方实地办案
昨日上午,本溪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介绍,鄂尔多斯警方曾分别于去年5月、10月两次来本溪调查此事,但一直没接到过对方关于对涉案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
“他们两次都见到了本人,我们也陪同在场。”该工作人员称,鄂尔多斯警方来本溪的两次调查,本溪警方均全程予以配合,从未有过推诿或不作为现象。
本溪人大表态:绝不袒护代表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会保护代表合法权益
“我们绝不袒护人大代表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会保护代表们的合法权益。”昨日上午,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调查记者证实,鄂尔多斯警方曾于去年两次前来沟通,但均不符合相关程序。
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而根据《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有关规定》,行政区域外司法机关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书面委托市司法机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
“并不是为了庇护违法犯罪行为。”该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源于我国《宪法》第七十四条,主旨是这是为了保障人大代表有充分的自由履行职责,防止打击报复,但如果人大代表确实违法犯罪,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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