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双胞胎饲料坑农事件投诉至今无结果(转载)
鄂州双胞胎饲料坑农事件投诉至今无结果(转载)
是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还是相关调查人员被收买?
鄂州“双胞胎”饲料坑农事件投诉三月余 至今无结果
我叫姜发炳,是湖北省崇阳县金塘镇葵山村一组的农民养猪户(身份证号:422325196112075412)。现向各媒体投诉反映,我去年购买湖北鄂州生产的“双胞胎”饲料喂养小猪、母猪后,出现小猪大量死亡和母猪经多次交配不孕并萎缩偏瘫的现象,致使我蒙受巨额经济损失,而厂家对此却一直耍赖不予赔偿,我向湖北省有关部门投诉后,至今无调查处理结果。现强烈请求各媒体从舆论上关切重视。
2010年,我自筹资金18万余元建起了一栋占地200多平米、饲养规模达200头以上的牲猪养殖场(见图片一)。猪场建成后,我年平均出栏牲猪300余头,年纯收入9万余元。至2014年上半年的二年半时间内,我已先后出栏牲猪750余头,纯收入23万余元。这对于当地生活水平条件并不高的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我靠养猪能有这个收入已是很不错了。
可是,正当我踌躇满志准备在养猪事业上大干一番时,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却被那害人的劣质养猪饲料带来灭顶之灾。
2014年6月和7月份,我先后几次从本县港口乡希望路33号舒志文开设的饲料经营店里(见图片五),购买了他为鄂州一家饲料公司直接销售的“双胞胎”养猪饲料。至7月26日,我养的小猪吃了这些奶粉饲料后,就不断拉肚子,然后慢慢死亡,先后共死去小猪48头(见图片二)。如此死猪,这真如剜我心头之肉!然而,还有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我饲养的18头母猪吃了与奶粉饲料同买来的怀孕饲料后,竟也出现问题:这些母猪一开始都步履蹒跚,最后大部分都趴在猪圈里,任你怎么驱赶,一动不动。这18头母猪在这期间已先后配种4次都没能受孕,原来从没这种现象。后来我见这些猪不能有所好转,除了保留3头症状较好的母猪作依据外(见图片四),其余15头半死不活的母猪全被港口乡余家湾村村民高和平以每头200元全买去剁碎,喂养了他池塘养的鱼儿(见图片六)。
2014年8月8日,我将这奶粉饲料和怀孕饲料有问题的情况当即向销售商舒志文反映,随后还将这有问题的饲料拿到了他的门店。舒志文当时也迅速将这个情况向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进行了反馈。8月10日下午,鄂州饲料公司派出一名叫“王卓” 的业务员同舒志文一起来到我的养猪场,现场查看实际情况。经他们查验小猪和母猪吃后剩余的饲料,基本确认奶粉饲料和怀孕饲料在保质期内呈现鸡蛋大小的椭圆形固体,并有变色发霉现状,是属于饲料本身质量有问题(见图片三)。
当时在现场查看这些问题饲料中,我们三方都仔细查看了包装袋上商标注明的出厂日期和配料参数。中途,我因猪场内有猪跑出来需要去拦赶,离开了一会儿,不料待我返回时(厂方的王卓和销售商舒志文已经离开),却发现这些袋上的商标不见了。我怀疑这是他们二方故意所为,因没了商标,他们事后就可以耍赖不认帐,让我无法去检验。果然,后来我将这些饲料拿到县畜牧兽医局要求鉴定时,就被告知:“没有商标是不能作鉴定的。”
后来我一直追问舒志文,要他交待商标的去向。为此,他直到今年3月24日才以书面形式证明当时的经过:“当时我们三方都在场,我和厂方的王卓也看到了验证饲料袋上确有商标存在……我是不会拿该商标的,(它对我没有任何作用),因当时姜发炳去拦赶跑出来的猪,我也因接电话离开了现场一会……”(见图片五)由此可见,剩下唯一能拿走商标的就只有厂方的王卓了。该商标前不掉后不掉,偏偏在查验后有人离开就不见了,这不是王卓别有用心还能有谁?!
我的小猪和母猪吃了这些问题饲料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仅以每头小猪出窝卖价至少200元计算,死亡的48头小猪就损失9600元,再加上母猪的损失:按一头母猪可年产2窝小猪,每窝至少产10头计算,18头母猪可年产小猪360头。一头母猪至少可养三年,以360头×3年=1080头,再以每头小猪出窝价200元×1080头=216000元;还有每头母猪最低可卖3000元计价,18头母猪就是54000元;现把三年可产小猪损失216000元+母猪本身损失54000元,总共损失高达27万余元。
我先后多次打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电话,要求他们给一个正确说法和进行合理赔偿,可该公司有关人员欺我是一介草民百姓,一直对此置之不理。有一次,我打通该公司一位丁姓负责人电话(18170809965)后,他在电话中很直白并强硬回答:“……猪场吃坏饲料死猪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养殖户死了猪都找厂家,我们赔不了那么多……你不服就去告吧,量你一个土包子也翻不了什么船!”
在无奈之中,我只好一次又一次找县畜牧兽医局。开头几次,该局的接待人员对我的遭遇都表示同情。他们除了我拿去的饲料没商标无法鉴定外,也多次联系厂方要求派人前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12月份,厂方来过一次人,可什么也没谈也没解决,却与他们公司姓丁的如同一辙,硬梆梆丢下一句“不管你告到哪里都奉赔”的话就走了。今年该公司再次派人来崇阳后,县畜牧兽医局的相关人员不知什么原因,对我的投诉已爱理不理了,说话也与前大相径庭,其中缘由令人生疑。
鄂州“双胞胎”饲料不仅在我们当地其他养殖户和销售户中早就让人不愿再买卖,而且从网上搜索查询,也发现不少网民反映该饲料存在种种问题。难怪当时该公司人员故意拿走商标,原来其目的就是为刻意隐瞒自己生产的饲料质量转嫁问题。他们这种让无辜农民遭受巨额损失,强硬不理不赔的恶劣态度,是一种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今年3月底,我通过媒体人士代写稿件,并先转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等职能部门,希望他们彻底对此事作出查处。
4月3日,湖北省饲料办转接我的投诉后,会同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人员来到我的猪场及舒志文的饲料直销店等地,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4月7日,省饲料办的王仲才还给媒体人士回复了:“……厅领导高度重视反映的情况,目前已启动调查程序,4月3日,派人前往崇阳展开调查……”
可这一“调查”远远超出媒体人士要求在15日内回复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时间,一直再无任何情况反馈。4月下旬,我只得又一次向湖北省相关部门转去投诉,这次投诉被作信访件转到崇阳后,县里主管信访的有关领导不知何故只批示县畜牧兽医局协调解决赔偿我的小猪损失,而对母猪的损失竟缄口不言。
由此,我有理由怀疑上述相关调查处理人员,早已被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一方“和谐”收买。他们一直这样拖着用不冷不热的处理方式,其目的最终无非是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是典型的不在乎农民和媒体舆情反映。
有鉴于此,我再次恳请湖北省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在大力倡导关注重视民生的今天,切实对一个普通农民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好好查处这一伤农害农行为的同时,也认真查查前期调查处理的相关人员有无“灯下黑”的不作为情况,迅速还我一个公道和说法,并力促侵害人早日合理赔偿我应有的损失。否则,我将保持继续诉诸各媒体的权利。
(特别声明:我愿对全文及图片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这一切与他人和发稿媒体无关。)
湖北省崇阳县金塘镇葵山村一组 姜发炳 网络诉求
后附相关图片证据:
鄂州“双胞胎”饲料坑农事件投诉三月余 至今无结果
我叫姜发炳,是湖北省崇阳县金塘镇葵山村一组的农民养猪户(身份证号:422325196112075412)。现向各媒体投诉反映,我去年购买湖北鄂州生产的“双胞胎”饲料喂养小猪、母猪后,出现小猪大量死亡和母猪经多次交配不孕并萎缩偏瘫的现象,致使我蒙受巨额经济损失,而厂家对此却一直耍赖不予赔偿,我向湖北省有关部门投诉后,至今无调查处理结果。现强烈请求各媒体从舆论上关切重视。
2010年,我自筹资金18万余元建起了一栋占地200多平米、饲养规模达200头以上的牲猪养殖场(见图片一)。猪场建成后,我年平均出栏牲猪300余头,年纯收入9万余元。至2014年上半年的二年半时间内,我已先后出栏牲猪750余头,纯收入23万余元。这对于当地生活水平条件并不高的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我靠养猪能有这个收入已是很不错了。
可是,正当我踌躇满志准备在养猪事业上大干一番时,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却被那害人的劣质养猪饲料带来灭顶之灾。
2014年6月和7月份,我先后几次从本县港口乡希望路33号舒志文开设的饲料经营店里(见图片五),购买了他为鄂州一家饲料公司直接销售的“双胞胎”养猪饲料。至7月26日,我养的小猪吃了这些奶粉饲料后,就不断拉肚子,然后慢慢死亡,先后共死去小猪48头(见图片二)。如此死猪,这真如剜我心头之肉!然而,还有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我饲养的18头母猪吃了与奶粉饲料同买来的怀孕饲料后,竟也出现问题:这些母猪一开始都步履蹒跚,最后大部分都趴在猪圈里,任你怎么驱赶,一动不动。这18头母猪在这期间已先后配种4次都没能受孕,原来从没这种现象。后来我见这些猪不能有所好转,除了保留3头症状较好的母猪作依据外(见图片四),其余15头半死不活的母猪全被港口乡余家湾村村民高和平以每头200元全买去剁碎,喂养了他池塘养的鱼儿(见图片六)。
2014年8月8日,我将这奶粉饲料和怀孕饲料有问题的情况当即向销售商舒志文反映,随后还将这有问题的饲料拿到了他的门店。舒志文当时也迅速将这个情况向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进行了反馈。8月10日下午,鄂州饲料公司派出一名叫“王卓” 的业务员同舒志文一起来到我的养猪场,现场查看实际情况。经他们查验小猪和母猪吃后剩余的饲料,基本确认奶粉饲料和怀孕饲料在保质期内呈现鸡蛋大小的椭圆形固体,并有变色发霉现状,是属于饲料本身质量有问题(见图片三)。
当时在现场查看这些问题饲料中,我们三方都仔细查看了包装袋上商标注明的出厂日期和配料参数。中途,我因猪场内有猪跑出来需要去拦赶,离开了一会儿,不料待我返回时(厂方的王卓和销售商舒志文已经离开),却发现这些袋上的商标不见了。我怀疑这是他们二方故意所为,因没了商标,他们事后就可以耍赖不认帐,让我无法去检验。果然,后来我将这些饲料拿到县畜牧兽医局要求鉴定时,就被告知:“没有商标是不能作鉴定的。”
后来我一直追问舒志文,要他交待商标的去向。为此,他直到今年3月24日才以书面形式证明当时的经过:“当时我们三方都在场,我和厂方的王卓也看到了验证饲料袋上确有商标存在……我是不会拿该商标的,(它对我没有任何作用),因当时姜发炳去拦赶跑出来的猪,我也因接电话离开了现场一会……”(见图片五)由此可见,剩下唯一能拿走商标的就只有厂方的王卓了。该商标前不掉后不掉,偏偏在查验后有人离开就不见了,这不是王卓别有用心还能有谁?!
我的小猪和母猪吃了这些问题饲料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仅以每头小猪出窝卖价至少200元计算,死亡的48头小猪就损失9600元,再加上母猪的损失:按一头母猪可年产2窝小猪,每窝至少产10头计算,18头母猪可年产小猪360头。一头母猪至少可养三年,以360头×3年=1080头,再以每头小猪出窝价200元×1080头=216000元;还有每头母猪最低可卖3000元计价,18头母猪就是54000元;现把三年可产小猪损失216000元+母猪本身损失54000元,总共损失高达27万余元。
我先后多次打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电话,要求他们给一个正确说法和进行合理赔偿,可该公司有关人员欺我是一介草民百姓,一直对此置之不理。有一次,我打通该公司一位丁姓负责人电话(18170809965)后,他在电话中很直白并强硬回答:“……猪场吃坏饲料死猪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养殖户死了猪都找厂家,我们赔不了那么多……你不服就去告吧,量你一个土包子也翻不了什么船!”
在无奈之中,我只好一次又一次找县畜牧兽医局。开头几次,该局的接待人员对我的遭遇都表示同情。他们除了我拿去的饲料没商标无法鉴定外,也多次联系厂方要求派人前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12月份,厂方来过一次人,可什么也没谈也没解决,却与他们公司姓丁的如同一辙,硬梆梆丢下一句“不管你告到哪里都奉赔”的话就走了。今年该公司再次派人来崇阳后,县畜牧兽医局的相关人员不知什么原因,对我的投诉已爱理不理了,说话也与前大相径庭,其中缘由令人生疑。
鄂州“双胞胎”饲料不仅在我们当地其他养殖户和销售户中早就让人不愿再买卖,而且从网上搜索查询,也发现不少网民反映该饲料存在种种问题。难怪当时该公司人员故意拿走商标,原来其目的就是为刻意隐瞒自己生产的饲料质量转嫁问题。他们这种让无辜农民遭受巨额损失,强硬不理不赔的恶劣态度,是一种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今年3月底,我通过媒体人士代写稿件,并先转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等职能部门,希望他们彻底对此事作出查处。
4月3日,湖北省饲料办转接我的投诉后,会同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人员来到我的猪场及舒志文的饲料直销店等地,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4月7日,省饲料办的王仲才还给媒体人士回复了:“……厅领导高度重视反映的情况,目前已启动调查程序,4月3日,派人前往崇阳展开调查……”
可这一“调查”远远超出媒体人士要求在15日内回复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时间,一直再无任何情况反馈。4月下旬,我只得又一次向湖北省相关部门转去投诉,这次投诉被作信访件转到崇阳后,县里主管信访的有关领导不知何故只批示县畜牧兽医局协调解决赔偿我的小猪损失,而对母猪的损失竟缄口不言。
由此,我有理由怀疑上述相关调查处理人员,早已被鄂州“双胞胎”饲料公司一方“和谐”收买。他们一直这样拖着用不冷不热的处理方式,其目的最终无非是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是典型的不在乎农民和媒体舆情反映。
有鉴于此,我再次恳请湖北省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在大力倡导关注重视民生的今天,切实对一个普通农民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好好查处这一伤农害农行为的同时,也认真查查前期调查处理的相关人员有无“灯下黑”的不作为情况,迅速还我一个公道和说法,并力促侵害人早日合理赔偿我应有的损失。否则,我将保持继续诉诸各媒体的权利。
(特别声明:我愿对全文及图片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这一切与他人和发稿媒体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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