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兰陵县开发区派出所指导员刘锦如滥用公权弄虚作假(转载)
实名举报兰陵县开发区派出所指导员刘锦如滥用公权弄虚作假(转载)
实名举 报兰陵县公 安局开发区派 出所指 导员刘锦如滥 用公 权弄 虚作 假
各级领 导:
我叫宋诗海,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贾庄社区居民。今年4月13日早上五点多钟,我妻子朱得英,因邻居孙结强无故谩 骂而与其发生口角。孙结强及其儿子孙伟杰,先后用其家门口的十几个啤酒 瓶,采用投 掷的方式打砸在我妻子脸部和身上,致朱得英面部头破血流、鼻梁骨 折和全身多处损 伤。孙结强见我妻子受伤后跑回屋内,但再出来时,已用纸捂着鼻子,声称自己的鼻梁被打断了,并首先报 警。
开发区派 出所两名警 员李凯和孟祥军带 领另外三名联 防队员赶到现 场,他们二人先后用各自的手 机对事发现 场进行了拍 照取证,之后让我们双方当事人自行前往派 出所处理。我和妻子赶到派 出所后,一直等着孙氏父子前来,但孙氏父子一直未到,最后民 警看到我妻子伤 势严重,流 血不止,便让我们先到县人 民医 院救 治。在随后的几天里,孙结强也住进了人 民医 院里。
事后,我找到了主办该案的开发区派 出所指 导员刘锦如,请求为我家属朱得英出具法 医鉴 定委托书。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锦如竟提出,孙结强已做了法 医鉴定,并确认为轻伤。如果朱得英需要派 出所出具鉴定委 托书,首先必须承认孙结强的伤是她所致。
一个从 警多年派 出所领 导竟然能说出如此荒 谬的言语,不能不让人怀疑刘锦如的从 警过程和业务能力。
在此,我重新描述一下事实经过:当时在双方冲 突时,中间相隔着近三米宽、五米多长的孙结强家的啤酒 瓶垛子,朱得英手无寸铁,而啤酒 瓶全是孙氏父子投 掷的,因此,朱得英始终没有承认致伤孙结强的事。
随后的日子里,我先后六次到开发区派 出所找到刘锦如,恳求给我妻子出具法 医鉴定委托书,但刘锦如一直以朱得英不承认致 伤孙结强为由拒绝出具。
5月27日早上7点多钟,开发区派 出所以调 解为名,将我家属朱得英传到派 出所,随后以故意伤 害罪予以刑 事拘 留。5月28日,我收到了朱得英被刑 拘的通 知书。
5月29日,我便早早找到刘锦如,其当即告诉我说,朱得英已经承认是她打了孙结强,所以把她拘 留了。
我当即问刘锦如:“那你不是一直说只要我妻子承认打了孙结强,就给她也开具法 医鉴 定委 托书吗?既然你现在说她已经承认了,那你现在就给她也写一份委 托书吧!”
但刘锦如竟一口否定了以前的说法,并说如果要想让他开委 托书,就必须先找两个当时看到孙结强打朱得英的证人,否则就是找他一百次也不给开。并且说孙结强就是因为找了两个证人,他才给开的。
然而,当时我妻子和孙结强冲 突时,仅仅是清晨五点钟,过程更不过几分钟,真不知那两位证人是从哪里来的?
既然孙结强已经承 认和朱得英打了架,也找了证人,并说他的伤是朱得英造成的,那我妻子的伤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我们的人 民警 察连这点分辨能力都没有吗?
5月31日,当我到兰陵县人 民医 院复印我妻子的病 例时,才知道就连医 院朱得英的病 例也大有文 章。当时朱得英住 院时曾几次要求主治医生给拍 片检 查,但都被医生拒绝,并强 调没有必要。为了怕就职于该院的孙结强的儿媳妇在其中做什么手脚,我妻子在无任何家人陪同的情况下到临沂妇 幼保 健医 院做了拍 照检 查。从而得知了自己鼻梁骨 折的伤 情。然而,在兰陵人 民医 院出具的病 历上竟连朱德英开始就 诊时在就诊手 册上记载的面部伤 情和鼻梁骨 折的事只字未提,就连一再要求其拍 片检 查的事,也被写成了“??鼻骨C T患 者拒绝??”等。
谁有如此的能量和手段,又有谁有这样的思路和经验?在律 师会见刘锦如时才知道,他早就把朱得英的病 例复印了去,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他连朱得英的委 托书都不给开,怎么会如此关心她的伤 情呢?朱得英的伤情又与孙结强的伤情有什么关系呢?孙结强的伤情,难道还需要朱得英的伤情来证明什么吗?
当我再次找到刘锦如,强 调事发后,他们所的两个警 员带着联 防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 场,所拍 摄的那些现 场图 片也完全可以证明,孙结强是用十几个啤酒 瓶打伤我妻子的。刘锦如竟一口否认了有现 场图片的存在。可当时他们派 出所的李凯和孟祥军两个警 员,确确实实都对现 场进行拍 照。并在派 出所由孟祥军亲自打开手 机让我看的。更何况,如果没有对现 场进行拍 照和录 像,也不符合公 安部规 定的1 1 0出 警要求呀!
更滑稽的是,事后他们拿到派 出所用来证明朱得英打了孙结强的那把铁锨,更是我和朱得英两个都亲眼看到,是孟祥军亲手从我们家摆的一捆 绑着的铁锨样品里抽出来的。
而所谓的朱得英承认打伤孙杰强的笔 录,更是刘锦如自导自 演的,因为我家属不识字,在刘锦如没有给我家 属宣读的情况下,就让其按上手 印的。
而此案的报 批和审 查也存在着明显的程序问题,绕过分 管刑 事案 件的副局 长,由派 出所来包办此案,实难让人信 服。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又三次找到刘锦如,恳求他给朱得英出具法 医委托书,但都被他强硬拒绝。并哄骗律 师说,只要能先拿出部分钱给孙结强,朱得英就可以放出来,孙结强的工作他去做。
万般无奈中,我只有举 证上 访,先后找到兰陵县公 安局纪 委和督 查大队递交材 料,据实反映刘锦如在此案中的错误做法和涉 嫌滥用公 权弄 虚作 假。并提出了该案应当转交刑 警大队或其他部门办 理该案的请求。但兰陵县公 安局纪 委,在没有做任何实地调 查落实的情况下,竟电 话通知我反映情况不实,不予受 理。
没办法,我只有将反应材 料交到兰陵县公 安局李局 长和检 察院主要领 导的手中。见到材 料后,李局 长十分重视,当即签 字批示公 安局纪 委调 查落 实,尽快处 理。公 安局内 部也专 门召开会 议,对该案进行了协 调。
然而,刘锦如竟阳 奉阴 违,明着告诉我案 件已移交刑 警大队,但事实上却还是牢牢将案 件攥在手中,而且四处喊 冤,处处表白自己在该案中的清白和无辜,以求获得同事和领 导的同情与支持。致使案 件一拖再拖。
但面对我的一次又一次上 访和纪 委及相关领 导的督 促和刑 警大 队负责同志的多次协 调,刘锦如不得不于2015年8月3日上午11时,为朱得英出具了法 医《鉴 定委 托书》,并将内容更改为“2015年4月13日午时,朱得英自称被人打 伤面部及左手腕部”的鉴 定要求。
即便如此,我们全家满怀希望地准备在律 师的交涉下,对含 冤在看 守所蹲了两月有余的朱得英进行伤 情鉴 定时,刘锦如竟然于8月4日上午10点多钟,就将案 卷交到了兰陵县人 民检 察院。再一次堵上了朱得英要求伤 情鉴 定的大门。
虽然有刘锦如和孙结强以及某位公 安局副局 长存在着各种亲戚关系的传言,但一时难以找到确绝的证据,而中间到底有何猫 腻,但在该案的办 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却不能不让人怀 疑和愤 慨。
如此办 案,良 心、公 平、公 正、公 理又何在?
老百 姓相信正 义早晚会战胜邪 恶,真 相一定会大白于天 下。共 产 党的天下,是不会让恶 人横行。
举 报人:宋诗海 朱得英
身 份 证号 码:371324196610162816
身 份 证号 码:371324196608012843
联 系电 话:18265399668
2015年8月19日
来 源:[天涯论坛 > 百姓声音]
各级领 导:
我叫宋诗海,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贾庄社区居民。今年4月13日早上五点多钟,我妻子朱得英,因邻居孙结强无故谩 骂而与其发生口角。孙结强及其儿子孙伟杰,先后用其家门口的十几个啤酒 瓶,采用投 掷的方式打砸在我妻子脸部和身上,致朱得英面部头破血流、鼻梁骨 折和全身多处损 伤。孙结强见我妻子受伤后跑回屋内,但再出来时,已用纸捂着鼻子,声称自己的鼻梁被打断了,并首先报 警。
开发区派 出所两名警 员李凯和孟祥军带 领另外三名联 防队员赶到现 场,他们二人先后用各自的手 机对事发现 场进行了拍 照取证,之后让我们双方当事人自行前往派 出所处理。我和妻子赶到派 出所后,一直等着孙氏父子前来,但孙氏父子一直未到,最后民 警看到我妻子伤 势严重,流 血不止,便让我们先到县人 民医 院救 治。在随后的几天里,孙结强也住进了人 民医 院里。
事后,我找到了主办该案的开发区派 出所指 导员刘锦如,请求为我家属朱得英出具法 医鉴 定委托书。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锦如竟提出,孙结强已做了法 医鉴定,并确认为轻伤。如果朱得英需要派 出所出具鉴定委 托书,首先必须承认孙结强的伤是她所致。
一个从 警多年派 出所领 导竟然能说出如此荒 谬的言语,不能不让人怀疑刘锦如的从 警过程和业务能力。
在此,我重新描述一下事实经过:当时在双方冲 突时,中间相隔着近三米宽、五米多长的孙结强家的啤酒 瓶垛子,朱得英手无寸铁,而啤酒 瓶全是孙氏父子投 掷的,因此,朱得英始终没有承认致伤孙结强的事。
随后的日子里,我先后六次到开发区派 出所找到刘锦如,恳求给我妻子出具法 医鉴定委托书,但刘锦如一直以朱得英不承认致 伤孙结强为由拒绝出具。
5月27日早上7点多钟,开发区派 出所以调 解为名,将我家属朱得英传到派 出所,随后以故意伤 害罪予以刑 事拘 留。5月28日,我收到了朱得英被刑 拘的通 知书。
5月29日,我便早早找到刘锦如,其当即告诉我说,朱得英已经承认是她打了孙结强,所以把她拘 留了。
我当即问刘锦如:“那你不是一直说只要我妻子承认打了孙结强,就给她也开具法 医鉴 定委 托书吗?既然你现在说她已经承认了,那你现在就给她也写一份委 托书吧!”
但刘锦如竟一口否定了以前的说法,并说如果要想让他开委 托书,就必须先找两个当时看到孙结强打朱得英的证人,否则就是找他一百次也不给开。并且说孙结强就是因为找了两个证人,他才给开的。
然而,当时我妻子和孙结强冲 突时,仅仅是清晨五点钟,过程更不过几分钟,真不知那两位证人是从哪里来的?
既然孙结强已经承 认和朱得英打了架,也找了证人,并说他的伤是朱得英造成的,那我妻子的伤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我们的人 民警 察连这点分辨能力都没有吗?
5月31日,当我到兰陵县人 民医 院复印我妻子的病 例时,才知道就连医 院朱得英的病 例也大有文 章。当时朱得英住 院时曾几次要求主治医生给拍 片检 查,但都被医生拒绝,并强 调没有必要。为了怕就职于该院的孙结强的儿媳妇在其中做什么手脚,我妻子在无任何家人陪同的情况下到临沂妇 幼保 健医 院做了拍 照检 查。从而得知了自己鼻梁骨 折的伤 情。然而,在兰陵人 民医 院出具的病 历上竟连朱德英开始就 诊时在就诊手 册上记载的面部伤 情和鼻梁骨 折的事只字未提,就连一再要求其拍 片检 查的事,也被写成了“??鼻骨C T患 者拒绝??”等。
谁有如此的能量和手段,又有谁有这样的思路和经验?在律 师会见刘锦如时才知道,他早就把朱得英的病 例复印了去,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他连朱得英的委 托书都不给开,怎么会如此关心她的伤 情呢?朱得英的伤情又与孙结强的伤情有什么关系呢?孙结强的伤情,难道还需要朱得英的伤情来证明什么吗?
当我再次找到刘锦如,强 调事发后,他们所的两个警 员带着联 防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 场,所拍 摄的那些现 场图 片也完全可以证明,孙结强是用十几个啤酒 瓶打伤我妻子的。刘锦如竟一口否认了有现 场图片的存在。可当时他们派 出所的李凯和孟祥军两个警 员,确确实实都对现 场进行拍 照。并在派 出所由孟祥军亲自打开手 机让我看的。更何况,如果没有对现 场进行拍 照和录 像,也不符合公 安部规 定的1 1 0出 警要求呀!
更滑稽的是,事后他们拿到派 出所用来证明朱得英打了孙结强的那把铁锨,更是我和朱得英两个都亲眼看到,是孟祥军亲手从我们家摆的一捆 绑着的铁锨样品里抽出来的。
而所谓的朱得英承认打伤孙杰强的笔 录,更是刘锦如自导自 演的,因为我家属不识字,在刘锦如没有给我家 属宣读的情况下,就让其按上手 印的。
而此案的报 批和审 查也存在着明显的程序问题,绕过分 管刑 事案 件的副局 长,由派 出所来包办此案,实难让人信 服。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又三次找到刘锦如,恳求他给朱得英出具法 医委托书,但都被他强硬拒绝。并哄骗律 师说,只要能先拿出部分钱给孙结强,朱得英就可以放出来,孙结强的工作他去做。
万般无奈中,我只有举 证上 访,先后找到兰陵县公 安局纪 委和督 查大队递交材 料,据实反映刘锦如在此案中的错误做法和涉 嫌滥用公 权弄 虚作 假。并提出了该案应当转交刑 警大队或其他部门办 理该案的请求。但兰陵县公 安局纪 委,在没有做任何实地调 查落实的情况下,竟电 话通知我反映情况不实,不予受 理。
没办法,我只有将反应材 料交到兰陵县公 安局李局 长和检 察院主要领 导的手中。见到材 料后,李局 长十分重视,当即签 字批示公 安局纪 委调 查落 实,尽快处 理。公 安局内 部也专 门召开会 议,对该案进行了协 调。
然而,刘锦如竟阳 奉阴 违,明着告诉我案 件已移交刑 警大队,但事实上却还是牢牢将案 件攥在手中,而且四处喊 冤,处处表白自己在该案中的清白和无辜,以求获得同事和领 导的同情与支持。致使案 件一拖再拖。
但面对我的一次又一次上 访和纪 委及相关领 导的督 促和刑 警大 队负责同志的多次协 调,刘锦如不得不于2015年8月3日上午11时,为朱得英出具了法 医《鉴 定委 托书》,并将内容更改为“2015年4月13日午时,朱得英自称被人打 伤面部及左手腕部”的鉴 定要求。
即便如此,我们全家满怀希望地准备在律 师的交涉下,对含 冤在看 守所蹲了两月有余的朱得英进行伤 情鉴 定时,刘锦如竟然于8月4日上午10点多钟,就将案 卷交到了兰陵县人 民检 察院。再一次堵上了朱得英要求伤 情鉴 定的大门。
虽然有刘锦如和孙结强以及某位公 安局副局 长存在着各种亲戚关系的传言,但一时难以找到确绝的证据,而中间到底有何猫 腻,但在该案的办 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却不能不让人怀 疑和愤 慨。
如此办 案,良 心、公 平、公 正、公 理又何在?
老百 姓相信正 义早晚会战胜邪 恶,真 相一定会大白于天 下。共 产 党的天下,是不会让恶 人横行。
举 报人:宋诗海 朱得英
身 份 证号 码:371324196610162816
身 份 证号 码:371324196608012843
联 系电 话:18265399668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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