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杨庆福实名举报和平区人大代表张俊民抢夺他人资产(转载)
沈阳杨庆福实名举报和平区人大代表张俊民抢夺他人资产(转载)
沈阳庆鑫公 司杨庆福实名举报和平区人 大代 表张俊民
控 告信
:
我叫杨庆福,沈阳新民市人,是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法人代 表。
从2013年7月开始至今,我被昔日辽宁省重大黑社 会刘涌案的犯罪参与者、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七届人 大代 表张俊民以放高利贷、威胁恐 吓、敲 诈 勒 索、诈骗、打骂、诉 讼诈骗等多种黑社 会手段,强行霸占,侵吞我公 司5000余万元,据为己有,现将张俊民涉嫌犯罪的事实向司法机 关控 告如下:
2013年1月10日经新民市工 商 局批准,我与他人共同投资人 民币1000万元,成 立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坐落于新民市兴隆堡镇。
2013年7月因生产需要,经人介绍,认识了放高利贷的张俊民,先后2次从张俊民处借款。第一次2013年7月1日借200万元,借期6个月到2013年12月31日止,3分削头息,利息36万元,先扣下,实际到手1⑥4万元;第二次2013年11月1日借300万元,2014年4月30日到期,借期6个月,利息6分利,削头息,实际到手192万元;
事实上我从2013年7月1日和11月1日2次借张俊民高利贷500万元,实际到手不到400万元。
2014年1月到8月张俊民从我公 司强行拿走1000多万元,张俊民竟然用我的钱,向我放高利贷,更有甚者以此起诉我,并且张俊民由此控 制了我的公 司到2015年11月,从人员、生产、销 售、财务等等所有的一切,都被张俊民强行霸占。
2013年12月31日第一笔到期的200万元高利贷,2014年1月2日张俊民就逼我又给他写了一个1О8万元的还款计划,张俊民依此利 用1О8万元的还款计划,开始对我公 司逐步侵吞。
2014年8月,中铁22局修筑京沈客运专线,途径我们的搅拌站,中铁22局主动上 门联 系租赁搅拌站一事,于8月1日与我公 司签定租赁合同,租期到2015年12月末,合同约定搅拌站租金800万元,20辆罐车990万元(3.3万元/辆/月),2台铲车69万元(2.3万元/辆/月),3辆泵车租金不祥,租赁费合计2000余万元被张俊民占为己有。
在我与中铁22局签定租赁合同时,张俊民强行在合同上也签上字,同时张俊民还逼 迫我和他签定一份他事先准备好的承租7年的搅拌站租赁合同,并且把合同签订的日期提前到2014年3月16日。此后张俊民就采取各种黑社 会手段,多次纠集黑社 会人员到我公 司,或在他的洗浴酒店,威 逼打骂,不再准许我到公 司来,不让我管公 司的事情,强行控 制了我公 司的人员、财产、为其所用。
中铁22局在租赁期间,按期付给我公 司的2000多万元的租金,汇到我公 司账面后几分钟,就被张俊民转走,仅此一项,张俊民就侵吞我公 司2000余万元。
2015年11月中铁工程结束,张俊民又采取强 暴的手段,对我的公 司进行了破 坏性的掠夺,将我公 司20辆罐车、三辆泵车、300多根泵管全部拉走,占为己有,并且把占有的车辆对外出租获取非法利润。期间又拉走我公 司大部分办公桌椅,拆 除运走公 司的锅炉,拆 除公 司计算机机房的主机和其它电脑,掠走公 司财务档 案、公 司所有的资质档 案、人事保险档 案、以及公 司的全部公章,为己所用和所有。
张俊民在霸占侵吞我公 司巨额财产以后,竟然在沈阳市和平区网站上发表人 大代 表风采的文章,自称是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的总经理,怎样带领企业员工为中铁22局工程不分昼夜,为国 家重点尽心尽力,表现出代 表的风采。
2014年6 月9日张俊民对我欺 骗、逼 迫,软 硬 兼 施,对我说:为了保护我,防备其他债权人查封我公 司的财产,他找沈阳市和平区法 院进行了2场虚假诉 讼,在诉 讼中,张俊民只把我借他高利贷时打的借条用于起诉证据,而我还给他的钱证据统统没有提 供,在诉 讼过程中,明确逼 迫我,不准说话,什么事必须听他的。通 过这2场虚假诉 讼,凭空捏造出我欠他1380万元。在张俊民的完全控 制操控下,进行了调解结案。
2014年3月份张俊民已经在我公 司横行霸道,他知道健康城欠我公 司1050万元,主动对我说:健康城欠你的钱我去要,给你本金700多万元,剩下的300多万元归我,张俊民为此还向我索取20万元律师费,20万元给法 院院长的媳妇。
张俊民2014年2月霸占我的企业后,是否按章纳 税,我完全不知道,为了掩盖他的犯罪事实,多次扬言要把庆鑫公 司的财务帐销毁。
2014年4月到9月间,张俊民把2辆汽车市场价100多万元,强行作价180万元卖给我。仅此一项就侵吞我80万元,但是到最后张俊民又以35万元开走这2辆车。
张俊民数次设计陷阱,威胁我,要给我送进去,在侵吞我公 司财产的时候处处要挟我。1、借我高利贷,他事先写好了一份投资酒店协议,事后他说我是合同诈骗;2、在工 商 局注册时,我借了1000万元,注册后,还给别人,张俊民也据此多次威胁我诈骗;3、我在向张俊民借高利贷时,张俊民说必须拿你公 司罐车大本抵押,当时公 司有2套大本,一套真的,一套假的,我就把一套假的大本抵押给了张俊民,他知道后,更是恶狠狠的威胁要给我送进去;
综上所述,张俊民这个沈阳刘涌案的重要犯罪人,不但没有受到法 律应有的惩罚,还堂而皇之地当上人 大代 表,在履行人 大代 表职务期间,为 非 作 歹,采取黑社 会的手段侵吞我公 司50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又一次的构成刑事犯罪。作为被害人,我请求司法机 关追究张俊民的刑事责任,以维护社 会安定,并且返还侵吞我的全部资产,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控 告人: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
法人:杨庆福
联 系电 话:17180223720
2016年4月16日
控 告信
:
我叫杨庆福,沈阳新民市人,是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法人代 表。
从2013年7月开始至今,我被昔日辽宁省重大黑社 会刘涌案的犯罪参与者、沈阳市和平区第十七届人 大代 表张俊民以放高利贷、威胁恐 吓、敲 诈 勒 索、诈骗、打骂、诉 讼诈骗等多种黑社 会手段,强行霸占,侵吞我公 司5000余万元,据为己有,现将张俊民涉嫌犯罪的事实向司法机 关控 告如下:
2013年1月10日经新民市工 商 局批准,我与他人共同投资人 民币1000万元,成 立了“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坐落于新民市兴隆堡镇。
2013年7月因生产需要,经人介绍,认识了放高利贷的张俊民,先后2次从张俊民处借款。第一次2013年7月1日借200万元,借期6个月到2013年12月31日止,3分削头息,利息36万元,先扣下,实际到手1⑥4万元;第二次2013年11月1日借300万元,2014年4月30日到期,借期6个月,利息6分利,削头息,实际到手192万元;
事实上我从2013年7月1日和11月1日2次借张俊民高利贷500万元,实际到手不到400万元。
2014年1月到8月张俊民从我公 司强行拿走1000多万元,张俊民竟然用我的钱,向我放高利贷,更有甚者以此起诉我,并且张俊民由此控 制了我的公 司到2015年11月,从人员、生产、销 售、财务等等所有的一切,都被张俊民强行霸占。
2013年12月31日第一笔到期的200万元高利贷,2014年1月2日张俊民就逼我又给他写了一个1О8万元的还款计划,张俊民依此利 用1О8万元的还款计划,开始对我公 司逐步侵吞。
2014年8月,中铁22局修筑京沈客运专线,途径我们的搅拌站,中铁22局主动上 门联 系租赁搅拌站一事,于8月1日与我公 司签定租赁合同,租期到2015年12月末,合同约定搅拌站租金800万元,20辆罐车990万元(3.3万元/辆/月),2台铲车69万元(2.3万元/辆/月),3辆泵车租金不祥,租赁费合计2000余万元被张俊民占为己有。
在我与中铁22局签定租赁合同时,张俊民强行在合同上也签上字,同时张俊民还逼 迫我和他签定一份他事先准备好的承租7年的搅拌站租赁合同,并且把合同签订的日期提前到2014年3月16日。此后张俊民就采取各种黑社 会手段,多次纠集黑社 会人员到我公 司,或在他的洗浴酒店,威 逼打骂,不再准许我到公 司来,不让我管公 司的事情,强行控 制了我公 司的人员、财产、为其所用。
中铁22局在租赁期间,按期付给我公 司的2000多万元的租金,汇到我公 司账面后几分钟,就被张俊民转走,仅此一项,张俊民就侵吞我公 司2000余万元。
2015年11月中铁工程结束,张俊民又采取强 暴的手段,对我的公 司进行了破 坏性的掠夺,将我公 司20辆罐车、三辆泵车、300多根泵管全部拉走,占为己有,并且把占有的车辆对外出租获取非法利润。期间又拉走我公 司大部分办公桌椅,拆 除运走公 司的锅炉,拆 除公 司计算机机房的主机和其它电脑,掠走公 司财务档 案、公 司所有的资质档 案、人事保险档 案、以及公 司的全部公章,为己所用和所有。
张俊民在霸占侵吞我公 司巨额财产以后,竟然在沈阳市和平区网站上发表人 大代 表风采的文章,自称是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的总经理,怎样带领企业员工为中铁22局工程不分昼夜,为国 家重点尽心尽力,表现出代 表的风采。
2014年6 月9日张俊民对我欺 骗、逼 迫,软 硬 兼 施,对我说:为了保护我,防备其他债权人查封我公 司的财产,他找沈阳市和平区法 院进行了2场虚假诉 讼,在诉 讼中,张俊民只把我借他高利贷时打的借条用于起诉证据,而我还给他的钱证据统统没有提 供,在诉 讼过程中,明确逼 迫我,不准说话,什么事必须听他的。通 过这2场虚假诉 讼,凭空捏造出我欠他1380万元。在张俊民的完全控 制操控下,进行了调解结案。
2014年3月份张俊民已经在我公 司横行霸道,他知道健康城欠我公 司1050万元,主动对我说:健康城欠你的钱我去要,给你本金700多万元,剩下的300多万元归我,张俊民为此还向我索取20万元律师费,20万元给法 院院长的媳妇。
张俊民2014年2月霸占我的企业后,是否按章纳 税,我完全不知道,为了掩盖他的犯罪事实,多次扬言要把庆鑫公 司的财务帐销毁。
2014年4月到9月间,张俊民把2辆汽车市场价100多万元,强行作价180万元卖给我。仅此一项就侵吞我80万元,但是到最后张俊民又以35万元开走这2辆车。
张俊民数次设计陷阱,威胁我,要给我送进去,在侵吞我公 司财产的时候处处要挟我。1、借我高利贷,他事先写好了一份投资酒店协议,事后他说我是合同诈骗;2、在工 商 局注册时,我借了1000万元,注册后,还给别人,张俊民也据此多次威胁我诈骗;3、我在向张俊民借高利贷时,张俊民说必须拿你公 司罐车大本抵押,当时公 司有2套大本,一套真的,一套假的,我就把一套假的大本抵押给了张俊民,他知道后,更是恶狠狠的威胁要给我送进去;
综上所述,张俊民这个沈阳刘涌案的重要犯罪人,不但没有受到法 律应有的惩罚,还堂而皇之地当上人 大代 表,在履行人 大代 表职务期间,为 非 作 歹,采取黑社 会的手段侵吞我公 司50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又一次的构成刑事犯罪。作为被害人,我请求司法机 关追究张俊民的刑事责任,以维护社 会安定,并且返还侵吞我的全部资产,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控 告人:沈阳庆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
法人:杨庆福
联 系电 话:17180223720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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