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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政府被指“赶跑”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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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政府被指“赶跑”投资商 Empty 都江堰市政府被指“赶跑”投资商

帖子  lili800 周四 十一月 03, 2016 10:58 am

早在2011年2月份,由重庆市万州区几个股东发起成立的成都市鑫鸿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鑫鸿达公司)通过招商部门推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成都市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初稿规划》等相关规定,经与都江堰市玉堂镇白马村民委员会协商,双方签订了《土地整理和商业旅游项目开发协议》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参与到都江堰市沿山旅游建设中,投入巨资进行对农户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项目策划。土地整理项目早已建设施工完毕并由主管部门全面验收合格,搬迁户早已实际入住,对都江堰市灾后重建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该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按要求依法依规缴纳了800余万元税费后依法取得了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颁发的99878.78平方米(149.82亩)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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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鸿达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
正当鑫鸿达公司如火如荼地进行规划施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太极熊猫小镇”项目建设之时,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将鑫鸿达公司规划开发的地段确定为“熊猫欢乐谷”重点招商项目用地,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认定该公司按有关部门制订的“太极熊猫小镇”项目的规划方案与“大青城”旅游总体规划不相符,并要求玉堂镇人民政府通知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
这一叫停,就停了三年,都江堰市政府就没有了下文。鑫鸿达公司投入该项目开发的资金利息、人工费用、财务费用与日俱增。随着时间的流逝,损失日益增多,公司股东的心在滴血。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鑫鸿达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11日、10月10日;2015年3月8日、8月17日、10月6日;2016年5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都江堰市政府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请求尽快将该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给予明确的处置意见。同时,该公司要求玉堂镇人民政府也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报告了“太极熊猫小镇”项目受“熊猫欢乐谷”重点招商项目规划的影响,从而导致该公司项目被迫停止建设的事实情况,但都江堰市政府一直无人问津。直至鑫鸿达公司向都江堰市政府发出律师函后,都江堰市政府才于2015年6月份召开了都江堰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及开发利用联席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由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对鑫鸿达公司依法取得的149.82亩集体建设用地按程序进行收储,并由玉堂镇政府、市审计局和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9月1日前完成对该项目实际资金投入情况的审核清算和收储谈判工作。
“都江堰市政府分明是在寻找各种手段打压我们”,鑫鸿达股东说。“在协商过程中,市政府一会声称要吊销我们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一会又借助检察机关侦查措施强行调取我们公司财务资料。市政府根本不顾及我们的合理诉求,收储谈判工作一拖再拖,直至今日仍没有给出一个说法,股东们债务日益增加,已经走投无路了,难不成要等闹出人命以后才有领导重视吗?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这些做法,分明是处处给投资商设立障碍,赶跑投资商,这样的投资环境还有谁敢来投资兴业呢?”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颁发给鑫鸿达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明确了土地用途。如果该公司的建设规划与市政府的总体规划有冲突的话,小规划可以服从大规划。但是政府部门应当对鑫鸿达公司有一个明确的处置办法,不能一拖再拖。人民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理应为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一切可行服务。鑫鸿达公司的巨额投资本来是为了建设美好都江堰,幸福和谐都江堰,目前遇到的瓶颈,究其原因应属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引起。中央深改组前不久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直指政府部门对各类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可以任何理由违约毁约。无论是产权的有效界定,还是依照法律程序保护产权,都离不开政府作用,完善政府的守信践诺,对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都江堰市曾经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等殊荣,希望执政官员在维护此等殊荣的同时,时刻关注民生问题!尽快合情合理合法协调处理鑫鸿达公司问题,让鑫鸿达公司的股东们能够早日安居乐业,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兴业大环境。(李峰)
原文链接:ht tp://w w w.jmyan.com/article-131640-1.html

lili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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