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的一则新闻在网上骤然火爆引发网友热议
关于惠州市的一则新闻在网上骤然火爆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网上各大舆论平台的一则名为“惠州市政府将两立战功退役中校军官实施潜规则”的文章在网上骤然火爆,引发网友热议,并有多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
起因是惠州市一位两立战功的退役中校军官于水,因一个已被他粉碎了的骗保未遂案,被该市城区公安分局违法办案,市劳教委置书证、物证于不顾,依案犯口供对当事人于水进行非法取保侯审34个月。于水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向检察院上诉追讨取保候审押金,惠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以已过追诉期的3年前案犯纵火骗保未遂案为理由,在全部书证、物证都证明于水无罪的情况下放走案犯,依案犯口供编造于水的无证据证明的所谓违法事实,并对当事人采取先非法刑事拘留,而后违法派一名黄警官独自提审当事人,欺骗与强迫于水写保证书不再追讨6万元取保候审押金,撤回以往历年来向各方的上诉书,和保证以后不再上诉,只給当事人于水形式上搞个不用劳教的不入档案的假劳教所外执行就放人,从而制造出对控诉人所谓不劳教不入档的劳动教养3年所外执行的假案。
于水后又被惠州市政府按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开除10年前已非公务员的公职;,对还保有退役中校军衔荣誉的控诉人在劳教所外执行期间强行开除公职,公然违背国家人大关于劳教期间不得开除劳教人员的规定。整个过程让人震惊和愤怒,官员为一己私欲损害当事人利益,触犯违法乱纪的重大错误后毫无歉意和悔改。
为此2011年于水为讨回公道上诉至惠州市纪委、市政府,强烈要求告知和出示控诉人违法证据,审理人员在该案全部物证书证证据都证明控诉人无罪的情况下,居然向控诉人说97年以前我国还没有无罪推论,案犯三人说你是你就是,维持原决定。控诉人再上诉无回复。2015年7月, 控诉人请律师将此案行政诉讼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申请阅览此案案卷,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未批准律师阅览案卷。2015年8月,控诉人只好将此案控告到广东省纪检、检察院、公安厅等相关单位,至今无回复的悲惨境况。
此文章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的热议与转发,两天已有十多万点击率,已超过上千条回复。
某新闻网点评说:“一位为保卫祖国两次入越作战,不怕流血牺牲,两立战功的副团长,被诬蔑、被开除公职,在这件事情上既看不到国家法律的尊严,看不到国家劳动教养治病救人行政政策的尊严,也看不到惠州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更看不到一位为保卫祖国两立战功,退役中校军官按国家军衔条例应享有的政治权力、工作权力与生活的权力。
网友“冰封冷夜找”说:“惠州市政府对10年前已属企业人员的于水开除公职,对当事人来说先不论劳教的对错,依据公务员奖惩条例开除10年前已不是公务员于水的公职实在是荒唐,监察局审理人居然说不管军人转干到什么企业,我们惠州的政策就是这样,想怎么开除就怎么开除的滑天下之大稽的言论。到底法律何在,公道何在”。
网友“楚墓学吹”说:“为官者就这样欺压百姓,藐视法律。简直是利令智晕,财迷心窍。希望好人去管管吧,这样的事情真是寒心啊”。
网友“酒醉花落兮图”说:“这样的情形,真让人心酸呀 怎么国家就出了这些人呢?无语 。。。。。”。
截止到今天,这则文章阅读量已超过十多万次,转发量超过上千次,阅读转发比高达30%,占据各大舆论平台阅读量前5名,并多家新闻媒体纷纷转发报道此事件,许多网友仍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也希望可以引起有关人士的注意,洗刷当事人于水的冤屈,还于水一个应有的公平、公道。
起因是惠州市一位两立战功的退役中校军官于水,因一个已被他粉碎了的骗保未遂案,被该市城区公安分局违法办案,市劳教委置书证、物证于不顾,依案犯口供对当事人于水进行非法取保侯审34个月。于水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向检察院上诉追讨取保候审押金,惠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以已过追诉期的3年前案犯纵火骗保未遂案为理由,在全部书证、物证都证明于水无罪的情况下放走案犯,依案犯口供编造于水的无证据证明的所谓违法事实,并对当事人采取先非法刑事拘留,而后违法派一名黄警官独自提审当事人,欺骗与强迫于水写保证书不再追讨6万元取保候审押金,撤回以往历年来向各方的上诉书,和保证以后不再上诉,只給当事人于水形式上搞个不用劳教的不入档案的假劳教所外执行就放人,从而制造出对控诉人所谓不劳教不入档的劳动教养3年所外执行的假案。
于水后又被惠州市政府按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开除10年前已非公务员的公职;,对还保有退役中校军衔荣誉的控诉人在劳教所外执行期间强行开除公职,公然违背国家人大关于劳教期间不得开除劳教人员的规定。整个过程让人震惊和愤怒,官员为一己私欲损害当事人利益,触犯违法乱纪的重大错误后毫无歉意和悔改。
为此2011年于水为讨回公道上诉至惠州市纪委、市政府,强烈要求告知和出示控诉人违法证据,审理人员在该案全部物证书证证据都证明控诉人无罪的情况下,居然向控诉人说97年以前我国还没有无罪推论,案犯三人说你是你就是,维持原决定。控诉人再上诉无回复。2015年7月, 控诉人请律师将此案行政诉讼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申请阅览此案案卷,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未批准律师阅览案卷。2015年8月,控诉人只好将此案控告到广东省纪检、检察院、公安厅等相关单位,至今无回复的悲惨境况。
此文章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的热议与转发,两天已有十多万点击率,已超过上千条回复。
某新闻网点评说:“一位为保卫祖国两次入越作战,不怕流血牺牲,两立战功的副团长,被诬蔑、被开除公职,在这件事情上既看不到国家法律的尊严,看不到国家劳动教养治病救人行政政策的尊严,也看不到惠州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更看不到一位为保卫祖国两立战功,退役中校军官按国家军衔条例应享有的政治权力、工作权力与生活的权力。
网友“冰封冷夜找”说:“惠州市政府对10年前已属企业人员的于水开除公职,对当事人来说先不论劳教的对错,依据公务员奖惩条例开除10年前已不是公务员于水的公职实在是荒唐,监察局审理人居然说不管军人转干到什么企业,我们惠州的政策就是这样,想怎么开除就怎么开除的滑天下之大稽的言论。到底法律何在,公道何在”。
网友“楚墓学吹”说:“为官者就这样欺压百姓,藐视法律。简直是利令智晕,财迷心窍。希望好人去管管吧,这样的事情真是寒心啊”。
网友“酒醉花落兮图”说:“这样的情形,真让人心酸呀 怎么国家就出了这些人呢?无语 。。。。。”。
截止到今天,这则文章阅读量已超过十多万次,转发量超过上千次,阅读转发比高达30%,占据各大舆论平台阅读量前5名,并多家新闻媒体纷纷转发报道此事件,许多网友仍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也希望可以引起有关人士的注意,洗刷当事人于水的冤屈,还于水一个应有的公平、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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