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开滦集团职工跳楼死亡事件:谁在漠视生命和法律?
追问开滦集团职工跳楼死亡事件:谁在漠视生命和法律?
我父亲李继忠,现年59岁。属开滦集团蔚县矿业南留庄煤矿工人。于5月8号在煤矿出了事故。早上我父亲和我妈说去煤矿看看内退的事,早上7点坐煤矿大客车去的单位,早上8点左右我母亲给我父亲打电话,我父亲接电话
我父亲李继忠,现年59岁。属开滦集团蔚县矿业南留庄煤矿工人。于5月8号在煤矿出了事故。早上我父亲和我妈说去煤矿看看内退的事,早上7点坐煤矿大客车去的单位,早上8点左右我母亲给我父亲打电话,我父亲接电话说跳楼了,没死了,我母亲不信,后来我父亲的工友接了电话说真的。我母亲就挂了电话就给我打电话,我和我母亲就赶快坐车去了南留庄矿医院,去了医院我父亲在急救室抢救,随我父亲来的还有他的工友,医生说是颅底骨折,颅腔进气。脑部有淤血。随时有生命危险,叫我签了病危通知书。随后我给我父亲办了住院手续。医院给用了三天药,说是煤矿不让用药了。我去煤矿理论,才又给用药。我父亲没出事前没有什么异常,为什么去煤矿后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来的几次体检检查中医生查出说我父亲还查出了肺癌。我父亲最近的一次体检是2014年,发现肺部有阴影。如果是癌症,那2年前的阴影为什么煤矿不告知当事人?(是职业病?还是真的得了癌症?还是有别的什么说法,我们不得而知。还有就是按规定煤矿几年体检我们也不知道)7月20号下行4点5分我父亲病亡。期间我们不知道我父亲在煤矿上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从煤矿方那听到说是我父亲从五楼跳下来的,是因为什么跳的,为什么要跳,至今是个迷(挺开郎的一个人得下多大的决心才能想到死,我不敢想)
我父亲没出事前。就和我说煤矿对他不公,说煤矿欠他4800的荣誉金没给他,他问别人都有,发生前他问他领导有他的没有,领导说有,到领的时候告诉他没有他的。(他们说井上40年才有,到40年领的时候没有他的)。他申请内退,前年他办内退,煤矿说他办不了,条件不够,去年他又申请,煤矿也没有给办。今年别人给他申请的,就通过了。(去年前年内退是120%的工资。今年是80%工资。)
至今我们几点疑惑
1在煤矿上发生了什么,我父亲为什么要跳楼,动机是什么?
2为什么荣誉金没有我父亲的(矿上领导说40年有,为什么就没有我父亲的,我父亲41年工龄)
3为什么去年前年办内退就内退不了,(我父亲今年身份证59岁,有伤残证。去年前年内退是120%工资,今年是80%工资。为什么前两年就不给他内退)
4我父亲在医院70天煤矿不管不问刚开始煤矿出了三天的药费(住院手续我给办的。我父亲在医院70多天就天天坐着,没睡过觉。天天就喊着说头疼)。煤矿就叫停药。后来经过我的多次找煤矿领导。才又给我父亲用上药(中间停药几次)
5刚开始有人和我们说过他去办公楼,出来就出了跳楼的事。(去办公楼干什么去了,见到谁了,发生了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6为什么内退通知别人体检不通知我父亲,别人都体检完了,也没通知我父亲体检。
第三者观察:
李继忠生前系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正式职工,李继忠将自己的半生生命贡献给了他所在的单位。在工作中,李继忠任劳任怨,因为其心直口快,在某些地方与场所李继忠总是因工作坚持原则,甚至有时让领导下不了台,造成了他的领导对他颇有怨言。在这种情况下,李继忠受到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对其的种种不公正待遇:
事件一,李继忠在几年前因工伤造成了身体九级伤残,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不仅不积极对其进行工伤赔付,而且还在其治伤其间降的他的工资待遇。
事件二、根据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规定,正式职工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享受荣誉金待遇,李继忠的情况完全符合条件,但该公司却拒绝给付其荣誉金。
事件三、李继忠去年前年申请内休,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却故意不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一拖就是二年,终于等到给他办理手续时,退休工资从上一年按120%核发变成了按80%核发。
事件当日上午,李继忠去找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领导反映情况,在找到领导面谈后,走上楼顶,跳了下去。
事件五、李继忠亡故后,其结发妻子带着儿子去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讨要说法,却遭到该公司的无理拒绝。
事件六、
上述事实,无论从客观情况说还是从常理推断讲,李继忠为何会如此轻生,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来自于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的不公正待遇让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再加上因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的不公正待遇,造成他家庭生活困难,最终,李继忠走上了了解生命的不归路。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作为一家国营企业,且不说让其对不公正对待李继忠的行为承担责任,就是按基本的底限,至少李继忠的家属应当享受李继忠非因工死亡待遇,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至少应当对其未对办公楼未尽到管护义务,造成了李继忠跳楼的承担责任。事实上是,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李继忠的死亡冷漠到了没有半点人情。如此漠视生命,如此漠视法律,难道这就是国企领导应有的领导方式,究境是哪里出了问题?结论只有一个:滥用职权!草菅人命!
我父亲李继忠,现年59岁。属开滦集团蔚县矿业南留庄煤矿工人。于5月8号在煤矿出了事故。早上我父亲和我妈说去煤矿看看内退的事,早上7点坐煤矿大客车去的单位,早上8点左右我母亲给我父亲打电话,我父亲接电话说跳楼了,没死了,我母亲不信,后来我父亲的工友接了电话说真的。我母亲就挂了电话就给我打电话,我和我母亲就赶快坐车去了南留庄矿医院,去了医院我父亲在急救室抢救,随我父亲来的还有他的工友,医生说是颅底骨折,颅腔进气。脑部有淤血。随时有生命危险,叫我签了病危通知书。随后我给我父亲办了住院手续。医院给用了三天药,说是煤矿不让用药了。我去煤矿理论,才又给用药。我父亲没出事前没有什么异常,为什么去煤矿后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来的几次体检检查中医生查出说我父亲还查出了肺癌。我父亲最近的一次体检是2014年,发现肺部有阴影。如果是癌症,那2年前的阴影为什么煤矿不告知当事人?(是职业病?还是真的得了癌症?还是有别的什么说法,我们不得而知。还有就是按规定煤矿几年体检我们也不知道)7月20号下行4点5分我父亲病亡。期间我们不知道我父亲在煤矿上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从煤矿方那听到说是我父亲从五楼跳下来的,是因为什么跳的,为什么要跳,至今是个迷(挺开郎的一个人得下多大的决心才能想到死,我不敢想)
我父亲没出事前。就和我说煤矿对他不公,说煤矿欠他4800的荣誉金没给他,他问别人都有,发生前他问他领导有他的没有,领导说有,到领的时候告诉他没有他的。(他们说井上40年才有,到40年领的时候没有他的)。他申请内退,前年他办内退,煤矿说他办不了,条件不够,去年他又申请,煤矿也没有给办。今年别人给他申请的,就通过了。(去年前年内退是120%的工资。今年是80%工资。)
至今我们几点疑惑
1在煤矿上发生了什么,我父亲为什么要跳楼,动机是什么?
2为什么荣誉金没有我父亲的(矿上领导说40年有,为什么就没有我父亲的,我父亲41年工龄)
3为什么去年前年办内退就内退不了,(我父亲今年身份证59岁,有伤残证。去年前年内退是120%工资,今年是80%工资。为什么前两年就不给他内退)
4我父亲在医院70天煤矿不管不问刚开始煤矿出了三天的药费(住院手续我给办的。我父亲在医院70多天就天天坐着,没睡过觉。天天就喊着说头疼)。煤矿就叫停药。后来经过我的多次找煤矿领导。才又给我父亲用上药(中间停药几次)
5刚开始有人和我们说过他去办公楼,出来就出了跳楼的事。(去办公楼干什么去了,见到谁了,发生了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6为什么内退通知别人体检不通知我父亲,别人都体检完了,也没通知我父亲体检。
第三者观察:
李继忠生前系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正式职工,李继忠将自己的半生生命贡献给了他所在的单位。在工作中,李继忠任劳任怨,因为其心直口快,在某些地方与场所李继忠总是因工作坚持原则,甚至有时让领导下不了台,造成了他的领导对他颇有怨言。在这种情况下,李继忠受到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对其的种种不公正待遇:
事件一,李继忠在几年前因工伤造成了身体九级伤残,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不仅不积极对其进行工伤赔付,而且还在其治伤其间降的他的工资待遇。
事件二、根据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规定,正式职工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享受荣誉金待遇,李继忠的情况完全符合条件,但该公司却拒绝给付其荣誉金。
事件三、李继忠去年前年申请内休,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却故意不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一拖就是二年,终于等到给他办理手续时,退休工资从上一年按120%核发变成了按80%核发。
事件当日上午,李继忠去找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领导反映情况,在找到领导面谈后,走上楼顶,跳了下去。
事件五、李继忠亡故后,其结发妻子带着儿子去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讨要说法,却遭到该公司的无理拒绝。
事件六、
上述事实,无论从客观情况说还是从常理推断讲,李继忠为何会如此轻生,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来自于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的不公正待遇让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再加上因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的不公正待遇,造成他家庭生活困难,最终,李继忠走上了了解生命的不归路。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作为一家国营企业,且不说让其对不公正对待李继忠的行为承担责任,就是按基本的底限,至少李继忠的家属应当享受李继忠非因工死亡待遇,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至少应当对其未对办公楼未尽到管护义务,造成了李继忠跳楼的承担责任。事实上是,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李继忠的死亡冷漠到了没有半点人情。如此漠视生命,如此漠视法律,难道这就是国企领导应有的领导方式,究境是哪里出了问题?结论只有一个:滥用职权!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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